記者從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獲悉,近日,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發布了《關于調整實施輕型汽油車國六b排放標準中顆粒物數量有關要求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 《通告》顯示,北京市將在繼續實施輕型汽油車國六b排放標準的基礎上,對輕型汽油車國六b排放標準中PN限值的實施要求進行調整,在北京市生產、進口的國六b排放標準輕型汽油車PN11限值實施日期,由2020年7月1日調整為2021年1月1日。 據了解,北京市將在繼續實施輕型汽油車國六b排放標準的基礎上,對輕型汽油車國六b排放標準中顆粒物數量限值以下簡稱“PN限值”的實施要求進行調整。PN限值是指車輛行駛一段里程(1公里),汽車尾氣排放中的固體懸浮顆粒數量,是國六標準重要考核的指標之一,該項指標的考核向后推遲6個月,相對于給企業應對國六標準實施提供了一定緩沖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