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有朋友在文章后面留言: 孩子的爸爸抽煙,每當我告誡孩子不要抽煙時,生怕他反駁“為什么爸爸可以?” 在家庭教育中,這是一個非常常見的問題,我們要求孩子遵守某種規則時,孩子會和家長進行“攀比”。 于是,很多家長都遵循“要求孩子做到的,自己要首先做到”的原則。 比如,要求孩子不看電視,于是自己也不看,很多家庭甚至多年不交有線電視費,只把電視當成客廳里的擺設;擔心孩子玩手機,于是自己也不玩,在家里把手機放到一邊,甚至要天天靜音;怕孩子抽煙喝酒,于是大人也戒煙戒酒。 02 在學校教育中,其實也有類似的現象。 某校學生較多,上學和放學的時候,幾千名學生騎著自行車在校園里快速行駛,非常不安全。 所以學校規定,學生在校園內禁止騎自行車。 由于大多數老師的上下班時間和學生上學放學是錯開的,而且顯然教師的人數要比學生少得多,所以并未對老師做出要求。 結果有一天,學校領導發現了一名在校園里騎自行車的學生,并對其進行批評。 沒想到,學生理直氣壯地反問:“老師們能騎,我們為什么不能騎?” 結果,領導沒有了脾氣,馬上給老師們開會,要求老師們也不要在校園里騎自行車。 于是,我們經常看到,有時候校園里沒有幾個人,某位滿臉滄桑頭發花白的老師卻推著自行車橫穿偌大的校園。 有人就質疑,這是學生騎自行車被抓住了,如果學生談戀愛被抓住了,也攀比老師們也都談戀愛甚至結婚的話,校領導該如何處理? 03 首先得承認,教育孩子時家長和老師以身作則、言傳身教是對的。 但孩子在接受教育時和家長以及老師進行攀比,這是錯的。 我們不能跟著孩子的節奏走,否則會很被動,也收不到教育的效果。 面對類似的問題,我們需要明確告訴孩子們三點: 一是別人的權利不一定是你的權利。 比如針對家長抽煙的問題,就可以明確告訴他,爸爸是成年人,法律并不禁止成年人抽煙。 抽煙有害健康,對青少年的傷害尤其大,所以國家規定禁止向青少年出售香煙,不讓青少年抽煙。 爸爸現在抽煙又傷身體又浪費錢,是一個反面典型,不要學他。 再比如,老師是成年人,戀愛結婚是人家的正當權利,而學生是未成年人,戀愛結婚就應該禁止。 身份不同,權利自然有別,這本是社會規則的一部分。 美國總統出訪要坐空軍一號,普通老百姓出門就得自己買飛機票,這和是不是公平無關。 二是你應遵守的規則不一定是別人的規則。 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里騎自行車,不一定針對老師,學校有權利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這樣的規則。 針對“要想孩子不玩手機,家長在孩子面前必須先放下手機”,有專家就指出,這樣的說法是“逆時代”的。 家長上了一天班,回到家需要休息和放松,看看電視上上網玩玩手機,這再正常不過。 因為家里有孩子上學,于是父母也得變成學生,處處以學生的規則要求自己,放棄正常的生活,這根本就不正常。 如果孩子提出來家長看電視玩手機自己就可以不好好學習,這是混蛋邏輯。 記得很久以前央視的一檔節目中提到,在美國著名的西點軍校,廣場上畫有直線,老學員可以隨意抄近路行走,新學員則必須沿線而行。 沒有新學員質疑為什么老學員就可以不走直線,估計質疑了也沒用。 三是別人犯錯誤不是你也犯錯誤的理由。 你該怎么做,和別人怎么做無關,只和你應該遵守的規則有關。 闖紅燈是不對的,我們不能因為別人闖紅燈就自己也去闖。 抽煙是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我們不能因為別人抽自己也抽。 就算學校規定老師也不能在校園里騎自行車,老師騎只能說明老師錯了,但并不能證明學生騎就正確。 04 世界上的規則分為兩種,一種是每個人都必須遵守的規則,比如國家的法律法規,社會的道德底線,這些當然家長和老師必須模范遵守。 另一種是只有孩子需要遵守的規則,比如寫家庭作業時不要看電視,在校園里不能騎自行車,不能談戀愛不能結婚,這些孩子遵守就行,沒有必要也攀比大人。 你是學生,就要遵守學生的規則,他是家長或老師,就需要遵守家長或老師的規則。 我們要和孩子講清道理,而不能孩子一提意見,就要求家長老師也必須和孩子一樣。 那樣做,不是教育,而是嬌縱。 05 “他能做,我為什么不能做?”這個邏輯看起來理直氣壯,實際上是在狡辯。 魯迅在《阿Q正傳》里,就批評過這種邏輯。 阿Q那句“和尚摸得,我摸不得?”已經成了名言,但誰都知道,不管和尚有沒有摸過,阿Q那樣做都是在耍流氓。 如果孩子們再自己犯錯誤了還攀比別人,我們不妨告訴他,魯迅先生也在笑話你呢! 以教師和家長的雙重視角看教育,文章影響了億萬學生和家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