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日,GB/T 37879-2019《智能家用電器的智能化技術空調器的特殊要求》(以下簡稱智能空調國標)正式實施。值得關注的是,智能空調國標不僅第一次給出了智能空調的定義,而且用等級的方式對空調的智能指數進行評價,引導消費者對智能空調科學認知、理性消費,同時促進空調產品從低級智能向高級智能進化。 空調智能指數按星級評價 所謂智能空調,即采用智能化技術,具備感知、決策、執行、學習以及反饋能力(包括學習結果的應用能力),并將這些能力綜合利用以實現特定功能的房間空氣調節器。第一次對智能空調進行定義是該標準一大亮點。據中國家用電器檢測所副所長李紅偉介紹,智能空調的概念是隨著時代變化的,此次的新定義是對當下智能空調的理解。某空調企業負責人也表示,過去,人們認為具有機械電子空調功能的空調就是智能空調,現在隨著互聯網、物聯網、人工智能的發展,智能空調的定義也要與時俱進。 關于智能空調的標準,業內并不是第一次制定,由中國質量認證中心提出并歸口的CQC1607-2015《家用房間空氣調節器智能水平評價技術要求》團體標準早在2015年11月1日就已實施。此次作為國標首次制定是為了擴大標準的影響力,讓更多消費者了解智能空調。 對智能空調進行分級評價也是智能空調國標的一大亮點。據了解,智能空調國標從安全,互聯/互操作,包括人體舒適性、使用便捷性、使用節能性在內的智能功能,標識和說明四個方面綜合評價,給出空調的智能指數,讓消費者以此作為空調智能水平的評判標準,進而明明白白下單購買。智能空調國標給出了智能空調的5星級制智能指數。其中,5星為大于90分,為最優;4星為80~90分;3星對應70~80分;2星對應60~70分;1星對應50~60分。 評價方法簡單,以導向性意義為主 在智能空調國標的制定過程中,參與討論的企業負責人對標準內容也產生了一些爭議。 智能空調國標更多的是對諸如語音、場景化控制等智能功能的有無進行評分,并未對語音功能的準確率、誤喚醒率等更細致的參數進行評分。實際上,在標準制定的討論過程中,有的企業覺得應該將此納入智能空調的評級體系,也有企業認為不應該納入評價體系,存在較大的爭議。最終,考慮到該標準更多是導向性的,而且是第一次制定國家標準,簡單評價更符合當下的市場發展。 目前,智能空調的定義特別指出,感知能力、決策能力、執行能力是識別智能空調的必要特征,學習能力則是識別智能空調的必要和充分特征。這也就是說,智能空調必須具備學習能力,一臺不具有學習能力的空調就不能稱之為智能空調。據李紅偉介紹,現在市面上只有20%~30%的智能空調產品具備學習能力。對此,參與標準制定的企業負責人有不同意見。有的企業認為,目前的市場上的智能空調產品質量層次不齊,并非都具備學習功能,把學習功能作為評價的參數之一,對企業太過于嚴苛。 某空調企業提出,這個評分方法比較簡單,而使用者是不同的個體,使用感受千差萬別,實際上標準是否能準確評價空調的智能性還有待商榷。同時,他也表示,面對到處打著智能概念的空調市場,當下給消費者一個導向更加重要。更復雜的評價方法還需要繼續研究,而且空調智能化是一個不斷發展中的技術,隨著其技術升級,更符合要求、更具有時代意義的標準會順勢推出。 對于智能指數的評分會以何種形式出現在產品中,李紅偉表示,不會以類似能效標識的形式黏貼在產品上,但是會在產品參數中有所體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