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新冠疫情的影響,知識付費、在線教育、線上直播、網上閱讀等數字內容產業迎來井噴式發展,數字內容在我們當下及未來日常工作、生活中占據著非常高的權重。但是由于數字內容搜索即使用、點擊即閱讀、下載即復制等特點,導致原創數字內容剽竊成本低,極易被侵權、盜版,且取證難、維權難,嚴重影響到原創權利人、知識產權等的市場價值與創作積極性,破壞原創內容生態的健康發展。 根據國家版權局統計數據,2019年全國著作權登記總量達4186549件,相比2018年的3457338件,同比增長21.09%,且預計版權市場在未來仍將保持快速增長的發展態勢。在當前互聯網時代,版權市場也正在經歷一個數字化的過程,但是我國網絡模式主要還是以免費和共享為主,且用戶也習慣了這種免費共享模式,更加導致了盜版侵權等現象的猖獗。 而區塊鏈相對于其他新技術,其變革的是生產關系,即可以對人與人之間、機構與機構之間的協作關系、收益分配關系、多方信任關系進行重新定義。區塊鏈應用于數字版權市場通過對版權市場多方權利關系的重構,可有效解決數字版權確權、用權、交易等方面的痛點,推動數字版權市場正向發展。 區塊鏈可解決數字版權確權難題 當前互聯網時代,每天都有海量的視頻、音頻、圖片等數字內容在網絡上快速流通,被應用在不同的商業場景中,幾乎無法追溯、且確權成本極高,導致難以確定是否侵權,即便是授權使用,也會出現被多場景、多渠道等違規使用的侵權行為,嚴重影響到創作者權益。而傳統版權登記存在費用高、路徑繁瑣、周期長等問題,導致很多創作者索性放棄存證確權。而利用區塊鏈技術分布式記賬和時間戳技術特性,可極大程度數字版權存證確權難題。 區塊鏈可實現創作即確權,即通過時間戳和不對稱加密技術確保版權的唯一性和歸屬方,可實現在線存證、實時確權,且不可篡改,且區塊鏈多節點維護的特性可實現國家版權局、創作者、司法機關、使用方等多方的共同記錄、共同維護,且還可記錄使用和交易情況,且區塊鏈不可逆、不可篡改等特性可保障數字版權獲得及時、準確等確權。權利人的交易、流轉均能夠通過區塊鏈進行查證,一旦出現侵權等現象,可即時追溯到相關方的責任,解決維權舉證難等難題。 區塊鏈可解決數字版權用權難題 面對豐富、多元的互聯網生態,數字版權使用方同樣面臨尋找版權來源和所屬的難題,經常我們付費使用的數字內容經常都屬于多手加工包裝后的信息,存在內容篡改、曲解營銷、無法定制等問題。甚至于出現某些細分行業創作者被中間渠道商“綁架”的情況,導致,中間渠道商市場話語權過大導致創作者不論在創作還是在經濟收益上都得向渠道商妥協,影響到創作的多元性、豐富性。如在線音樂市場,因為音樂平臺占據著流量入口,創作者作品要想想投入市場,就需要依靠音樂平臺,普通創作者可能在收益分配談判中可能處于弱勢地位。 而區塊鏈可點對點建立信任關系的屬性,可直接在創作者與下游消費者之間建立聯系,構建可信的效果反饋體系,解決中間商“刷量”以及真實傳播效果難以確認的問題。另外,可重塑創作者主導的利益分配產業鏈,有益于激發創作者的創作動力。版權使用需求方通過區塊鏈數字身份標識可以即時查到數字版權所屬方,實現供需方的快速鏈接,相對于傳統的授權,實現了數字版權授權效率的極大提升。 區塊鏈可解決數字版權交易難題 線上交易時,數字版權需求方經常面臨鑒別、甄選、延遲交付等難題,缺少對數字版權提供方足夠的信任,嚴重影響到數字版權的交易效率。而通過智能合約可對數字版權提供方身份進行第三方驗證,自動執行版權的交易流程,確保整個交易過程在條件觸發時實現自動完成,無需中間商的介入,可以解決版權內容訪問、分發和獲利環節的問題,降低人為因素的影響,降低交易成本,實現交易即履約、交易即清算,實現版權交易各環節透明化的同時也能保障版權交易各方的最大權益。 同時,由于鏈上數字版權存證、交易等信息的真實可信,可基于鏈上版權數據開拓價值評估、轉讓授權、分發發行、IP融資、創意眾籌等創新的版權服務,可確保版權市場公允價真實反映其價值,同時通過金融服務可推動數據版權的商業化、市場化的進程,最大化版權的各項價值。 區塊鏈對于強化數字版權保護,構建一個尊重原創內容創作的市場體系具有重要的意義。天津大學-好撲科技區塊鏈實驗室作為區塊鏈技術研發機構,期待基于數字版權在確權、用權、交易等方面的現實難題,以區塊鏈之力,為數字版權的保護和使用體系的構建獻計獻策。 強化數字版權保護是推動我國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由文化大國向文化強國轉變的關鍵所在。而數字內容時代也在打破傳統的物理空間障礙,改變著企業、個人的經濟生活形態,內容創作者是數字內容時代的核心驅動力,高效保護數字版權、充分延展數字版權價值對于創作與創新至關重要。區塊鏈在數字版權領域將有廣闊的應用前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