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常聽人家夸我們家鄉的酒好,我卻不以為意,直到人在他鄉多年,偶然嘗到了金種子酒,方知它的柔和醇香,與自己心中對家鄉的濃濃情誼。 我生在阜陽,長在阜陽,是地道的“酒鄉”人。我們家鄉的美酒多,愛喝酒的人也多,甚至有“麻雀都能喝二兩”的夸張說法。所以,我的長輩們也個個都是酒桌上的“能手”,逢年過節,聯絡感情都要在酒上“比劃比劃”,偶爾也會謙虛地說“不能喝”,遮掩自己的好酒量。 大學時,我到鄰市讀書,也許是因為在省內,并沒有感受到多少鄉愁。偶爾也會和同市的同學出去聚餐喝酒,有能喝的同學也會拿上幾瓶白酒,最常見的便是金種子酒。這種酒是我們阜陽的名酒、宴席上的常客,有時大家高興了,我也會跟著淺嘗幾口,那時喝不明白酒,也不在意酒,只想尋找“微醺”的感覺。 畢業后,我選擇考研,走出了安徽,來到了深圳。在快節奏的南方都市里,我大部分時間只能隨波逐流地向前奔跑,飛快地成長、飛快地進步,只想成為一個令自己滿意的人,在這個城市里扎根駐足。通過校招,我應聘進入到一家外企中工作,很幸運,能在這里碰見同省的同事小李,他是一個樂觀上進的青年,我們很快成為了好朋友。上個月,他成功簽下一個大單,開心之余邀我到一家徽菜館吃飯。落座之后,他神神秘秘在提兜里摸索,最后竟然掏出盒金種子酒,我驚喜萬分,與他高興地對飲。 吃著馬馬虎虎的安徽菜,嘴邊喝的確實地地道道的金種子酒,我們互相聊著少年往事,都有了些思鄉的愁緒。往昔喝不慣的白酒,在我的口腔里變得柔腸百轉,我終于明白了它的醇香、它的細膩,就像那句話說的“味覺不會騙人”,這口金種子酒里,含著我對故鄉濃濃的思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