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銅板街發布《2020年3月“本金分期兌付”方案兌付重要通知》(下簡稱“通知”),確認選擇該方案的出借人將于2020年3月31日24點前兌付完畢全部款項,即將安全退出。 自2019年12月28日開始兌付的A方案,“本金分期兌付”,3月26日回款10%,累計已完成96%;B方案,“本金優先分期兌付,收益劣后分期分配”自2020年1月開始兌付,當日回款7%,已按時足額完成3月兌付任務,累計已完成50%。 在2019年12月27日公布的兌付方案中,銅板街承諾,A方案將只用3個月時間,不晚于2020年3月31日完成。2020年1月2日,銅板街在《1月2日兌付進度公示及答疑》中表示,對于2020年1月1日后確認方案的出借人,“確認方案后,會按照1月、2月、3月相應比例進行兌付回款,剩余部分在3月31日前兌付。”例如,某出借人于2月初確認方案,其2019年12月、2020年1月的應兌付比例在3月31日前兌付回款。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致借款人回款情況低于預期,使按期完成兌付的難度上升了一個臺階,但銅板街為兌現承諾,千方百計籌措資金,例如,以各種優惠條件促借款人提前還款、向第三方資產管理公司打折轉讓未到期債權、精簡設備及人員以最大限度控制經營成本等,盡全力防止出現資產不足以兌付回款的情況發生,僅對兌付計劃做了微調:“3月11日24點后確認A方案的出借人,其3月以外的相應比例款項將在2020年4~5月間完成兌付,每期回款比例則根據債權回款與資金籌集情況而定。”此調整既體現了銅板街一以貫之的邏輯——“兌付方案一定要建立在切實可行的基礎之上”,又遵循了“先確認,先兌付”公平原則。 因此,銅板街在3月26日的通知中明確表示,A方案出借人將從3月27日起分批完成兌付。具體執行計劃是,2019年12月29日、31日,2020年1月10日、1月31日、3月11日24時前確認A方案的出借人將分別于3月27日、28日、29日、30日、31日執行完畢。此外,3月12日0點后確認A方案的出借人,其3月的比例(40%)會在3月31日全部回款,其余部分將于4~5月完成。不過,鑒于3月11日24點前確認A方案的出借人占絕大多數,因此,至3月底,A方案基本上會如期足額完成。 根據兌付計劃,B方案先兌付本金,后分配參照銀行存款利率計算的收益,3月兌付比例為20%。截至26日,所有已選B方案的出借人均已完成3月兌付回款,包括3月首個兌付日之后確認方案的出借人,累計兌付50%。至此,B方案兌付比例和日程均已過半,進入下一階段,下一個兌付日為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