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表示,金融活動必須接受嚴格金融監管,任何金融活動不能脫離監管體系,不能以技術之名掩蓋金融活動。設立金融機構,從業金融業務,必須嚴格遵守準入管理。準入管理的主體、日常監管的主體、機構展業的空間范圍應該保持一致。要責任明確的監管主體和清晰的日常監管規則,堅持監管規則的公平性,防止監管套利。潘功勝表示,互聯網金融、金融科技應該接受更為嚴格的監管??偨Y對第三方支付、現金貸、虛擬貨幣交易場所、ICO的監管經驗,快速識別、及時應對和嚴格監管,都避免了相關風險蔓延。這個思路也是未來防范和化解風險的主基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