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消息 據人民網的報道,8月27日,深圳市網信辦、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交通運輸委聯合約談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滴滴公司”)相關負責人,責令滴滴平臺于9月底前完成4項全面整改工作,否則,將對其采取聯合懲戒、撤銷經營許可證、App下架等措施。 約談會上,各單位通報滴滴公司安全生產及經營管理存在的問題情況。滴滴公司未按照規定向政府部門傳輸報備順風車數據,也未配合公安部門做好駕駛員背景核查工作。 深圳市交委責令滴滴平臺于9月底前完成4項全面整改工作。首先,即日起堅決清理平臺內不合規的車輛、人員,禁止平臺向未取得許可的車輛及人員派單;同時,立即停止在深圳的順風車業務,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規范經營順風車業務;另外,要堵塞安全管理漏洞,重視與完善投訴處理工作,徹底解決平臺上時有發生的虛假注冊等軟件問題,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最后,建立與完善信息員及駕駛員誠信管理制度。 深圳市交委相關負責人指出,如滴滴公司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市交委將聯合相關職能部門,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啟動對平臺的聯合懲戒、撤銷經營許可證、App下架、停止互聯網服務、停止聯網或停機整頓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