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電動自行車新國標正式實施,原來我們所熟知的電動車被一劃為三: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三者均有各自嚴格的、強制性的判定標準。電摩、電輕摩屬于機動車,上牌是可以理解,那么電動自行車的屬性是非機動車,為什么還需要上牌呢?為此,筆者專程采訪了一位小刀電動車的負責人。 根據中國自行車協會公布的數據,2019年中國電動自行車社會保有量已經逼近3億,電動自行車小巧靈活、中短距離出行效率極高,無論是在民眾的出行便利上,還是在緩解能源緊張上,電動自行車都功不可沒。然而部分電動車用戶在使用車輛時,借助自己“非機動車”的身份亂騎亂停造成了交通事故和交通混亂,闖紅燈、違規載人、搶道、超速行駛、越線停車、隨意停放、逆行等現象時有發生,新國標出臺之前,電動車自行車的管理缺乏明確的法律條文支撐,給交通安全帶來了極大的隱患,甚至被人稱為“馬路殺手”。 “一個不遵守規則的電動車用戶,就可能產生‘蝴蝶效應’,對整個街區的交通狀況造成影響,可現在中國有3億電動車,再不進行正規化管理,對道路交通而言就是一種災難了,而正規化管理的基礎之一,就是上牌。”小刀電動車相關負責人在接受筆者采訪時說。 然而對數量龐大的電動車進行上牌管理并非易事,除了騎行要嚴加管理外,生產銷售環節也需規范:要明確標準,確定什么樣的電動車是合法的,然后才是在生產、銷售、登記管理等各個環節進行嚴格執法。立法非兒戲,需要嚴格流程和立法邏輯,在生產銷售、登記管理、道路通行等環節層層遞進。以此為背景,強制性的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出臺并實施。 新國標正式出臺后,電動車(包括超標車、電摩、電輕摩)均采取牌照管理方式,牌照、行駛證(電摩、電輕摩還需要駕駛證)齊全方可上路,從而實現了人車關聯,電動車管理從此有法可依,電動車用戶的違法成本增高,自然會約束自己的駕駛行為。另外,電動車實施牌照管理后,可有效抑制近些年來近乎瘋狂的電動車盜竊案件的發生,也可有效抑制非機動車肇事逃逸的行為,畢竟牌、車、人一體化后,尋找責任人便不再是一件難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