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很多客戶問支付寶推出的“相互保”怎么樣,索性專門寫一篇文章來說說這款被支付寶炒到天上去的另類保險。 昨天晚上,朋友轉發了一篇某公眾號的文章,這文章極盡吹捧之能事,好像“相互保”一推出,就可以顛覆整個行業,終于有一家機構不以盈利為目的,為老百姓做點實事了。大家看看這篇文章極具煽動性的畫風: 果然,在支付寶巨大流量的帶動下,在不專業的媒體一股腦的吹捧下,在吃瓜群眾不明真相的推波助瀾下,“相互保”在推出短短幾天之內,加入人數突破了700萬人,照這個速度,一個月內,突破2000萬人也不在話下。 果然,互聯網時代,流量就是一切,真相往往會被淹沒。 先說結論:“相互保”有一定價值,而這種價值也僅僅是“聊勝于無”而已,其先天的無解缺陷決定了它完全無法取代重疾險的價值。 那么,“相互保”到底是個什么保險? 它本質上是一個保費不確定的定期消費型重疾險。這里面有四個關鍵詞:重疾險、定期、消費型、保費不確定。 重疾險:被保險人確診首次患“相互保”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相互保”的承保公司信美互助按約定給付相應的保險金。 定期:40歲以前為30萬保額,40歲到60歲為10萬保額,60歲以后不保。 消費型:該保險沒有任何現金價值,退出不會有任何返還。 保費不確定:這是它與傳統保險最大的區別所在。傳統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先收取保費,發生風險后再由保險公司理賠,保費是確定的。如果實際發生的理賠低于保險上市前的精算設計,保險公司的利潤就會增加;反之,保險公司的利潤就會減少甚至虧損。而“相互保”先不收保費,一旦發生理賠,理賠款和保險公司收取的管理費由全體參保人員分攤。所以,它的保費是不確定的。 重點來了,“相互保”到底存在那些方面的硬傷呢? 第一、“相互保”無差別性收取保費是不公平的。 本質上講,“相互保”是非常接近保險起源的一種形態,可以說是保險的一種“返祖”。遠在公元前2000年,航行在地中海的商人在遇海難時,為避免船只和貨物同歸于盡,便往往拋棄一部分貨物,損失由各方分攤,形成“一人為大家,大家為一人”的共同海損分攤原則。大家看,“相互保”是不是跟這種形態很相似? 然而,如果這種形態是最佳的方案,保險就不會進化到今天這個樣子,一直按照這種風險均攤的原則不就行了,多簡單哪?而真相是:這種均攤原則隱含著巨大的不公平:你的船專門往危險的地方去,每次運的貨又特別多;我的船質量更好,行駛的路線又更安全,但又不敢說完全沒風險,所以我也需要保障,但我憑什么跟你承擔一樣的費用? “相互保”則面臨同樣的尷尬:張三今年50歲,李四今年40歲,這兩個人從年齡上看發生重疾的風險差距是很大的,但在“相互保”里,他們得到的保障和付出的費用是沒有任何區別的;而如果又有一個王五,今年39歲,他跟李四又形成了不公平,兩個人每年付出同樣的成本,王五得到的保障是30萬,而李四得到的保障只有10萬,請問李四到哪里說理去? 年齡還不是最大的不公平,最不公平的在于健康狀況。我看了一下,“相互保”的健康告知非常寬松,舉個例子吧,一個肺結核病人,只要他兩年內沒有連續住院超過15天,都可以加入獲得保障。那么,一個帶病投保的與一個標準健康人士,發生重病的風險概率,差距是非常大的。然而,按照目前這種無差別費率,事實上就形成了健康人士對風險人群的一種單方面捐助。 第二、“相互保”很難解決“逆選擇”問題。 什么叫“逆選擇”?在人身保險中逆選擇表現為,有病者要求參加健康保險,職業危險性大的人要求參加意外傷害保險,死亡率高的人要求參加死亡保險等。每增加一例“逆選擇”,就會讓全體投保人增加一份風險費用。 而任何一件事情,一旦游戲規則確定,那么參與游戲的各方就開始為了自己的利益開始相互角力和博弈。以往的博弈,來自于投保人和保險公司雙方;而這個“相互保”,制定規則的支付寶和信美互助反而站在一邊看戲了(因為他們反正要收取理賠款的10%管理費,穩賺不賠),變成了投保人之間的互相角力。而投保人由于信息不對稱,就只能把裁判權交給了上帝視角的支付寶和信美互助。 我在前文中已經明確說明,由于“相互保”的健康告知過于寬松,從最大化自身利益的角度出發,不排除一大批健康狀況根本不符合商業保險投保規則的人帶病投保,這樣一來,賠付風險將大大增加,而所有的賠付都是由全體投保人來共同承擔的。 這還不包括故意或無意隱瞞告知的,如果這樣的參保人多了,以信美互助這樣一家新公司的人力物力,有沒有能力對每一起理賠進行詳盡的核實調查?即使有能力,它又有沒有這個動力?畢竟,理賠的多少完全不影響信美互助這家公司的利益,理賠越多,反而它的利益更大,因為收取的管理費越多。你看,這樣的規則是不是有問題? 第三、投保人要承擔的費用可能沒有想像中樂觀。 “相互保”宣傳中說,每一起賠付,平均每個投保人承擔的費用不超過0.1元,如果超過了,則由保險公司承擔。唉喲,乍一看上去,多好啊,把投保人承擔的費用控制的這么低。 但是,問題的關鍵根本不在于每起賠付投保人要承擔多少錢,因為按照目前700萬人的規模,每起賠付最高30萬,分攤到每個投保人只有4分錢,怎么可能超過0.1元而需要保險公司來承擔?所以信美互助開出的這個承諾是一張空頭支票。 關鍵在于每年會發生多少起賠付?如果每年有10萬分之一的人發生理賠,每個人需要分攤的費用就會超過300元,如果更多呢?當然,理賠概率我是不懂的,沒有發言權,這是精算師的專業范疇。信美互助的精算師聲稱:按照他們的精算,平均每個投保人一年要承擔的費用大概在100多元,但是也有很多精算師得出了不同的結論,最高的甚至算到了600多一年,如果按照這樣的費率,已經遠遠超過了保到60歲的消費型定期重疾險的費率。這還沒有把逆選擇的風險考慮在內。 我不是精算師,“相互保”最終一年會讓每個投保人承擔多少費率我不知道。但是我可以從一個消費者的角度給大家一個現實的參照物:我自己加入泛華保險的“E互助”已經一年多了(跟“相互保”的性質很相似),“E互助”只保癌癥和意外,我一年付出的費用大概在120元左右,而“相互保”保的是100種重大疾病,理賠概率比“E互助”要大很多,相應的,每人每年承擔的費用絕對比“E互助”要高。 第四、“相互保”把投保人撂在了風險高發期的半路上。 眾所周知,重疾高發期是40歲以后,特別是60歲以后。而“相互保”40歲以后的保額就只有10萬,請問10萬對于身患重疾的病人來說有多大意義?到了60歲,重疾發病率最高的時期到了,好了,“相互保”不保了,請你退出吧。 假設一個25歲的年輕人,相信了前面那篇公眾號所謂的“相互保顛覆整個保險行業”的文章,參加了“相互保”,而不買商業重疾險,一直繳費繳到了40歲,發現每年的錢都沒少扣,保額卻從30萬直接下降到10萬,而且到60歲就要強制退出。這個時候他慌了,想給自己買一份商業重疾險,但此時已經體檢出了中度高血壓,幾乎所有的重疾險都買不了了,請問他要找誰說理去? 第五、絕大部分“相互保”的投保人都很難長期堅持下去。 沒辦法,這是人性決定的。今天你看到“相互保”的參與人數爆漲,那只不過因為還沒有開始扣費,3個月等待期過后,當理賠慢慢開始發生,就會有一大批人退出。我這么說是有依據的,我們工作室去年銷售的大量短期消費型保險,今年要續費的時候,工作人員打電話苦口婆心的勸說,還是有很多人選擇不再續保。 泛華的“E互助”也面臨同樣的局面,大量的用戶加入“E互助”,但第一筆充進去的錢慢慢扣完以后,就不再充值了,不充值扣費,保障也就失效了。 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不管是消費型保險,還是“E互助”,每年費用也就那么一點點,為什么還有這么多人選擇棄保呢?道理很簡單,“風險”是一個比較虛的概念,不親身經歷是沒有痛感的。很多人繳了一年、兩年、三年后,啥事也沒發生,光交錢了,就變得無所謂了。 所以,買保險是不能給自己留下“反悔下車”的機會的,你的每一次反悔下車,事后再想上,是不一定上得了的。我自己最近加保定期壽險,因保額過高,保險公司要求體檢,結果因為肝內膽管結石和膽固醇偏高被拒保了,我找誰去說理?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沒有主動退出,但是又不續費,支付寶將在5天后將你強制退出,并且會扣你的芝麻信用分。 說了這么多,我并不是想全盤否定“相互保”的價值。如果你的健康狀況不符合商業保險的投保條件,那加入“相互保”總比裸奔強(你看,我都下意識在建議你逆選擇了,當然,如果所有人都按我的建議去加入,“相互保”就會玩不下去了);或者你本來就想獻一份愛心,那每年付出個幾百塊也無傷大雅,還能得到一份保障,雖然這份保障非常有限,而且無法伴隨終身;又或者你已經買齊了商業保險,再加入個“相互保”增加一點保額,那也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認為“相互保”就能替代重疾險,我就問你一句: 你是不是彪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