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蘋果和三星歷時七年的專利案終于宣判,三星被判賠償5.39億美元。但三星當時明確表示不支持該判決并提起訴訟,要求將賠償降到3.99億美元。可是后續審判本應該在6月11日開庭,為什么一直沒消息傳出來呢?今天加利福尼亞州北區法院的文件顯示,三星和蘋果竟然選擇了庭外和解,就這么風輕云淡地解決了這場長達7年的爭端。 文件中顯示,蘋果和三星已經同意放棄在5月份被送回法庭的設計專利爭議中所要求的索賠和反訴,其中原告為蘋果公司、被告為三星電子有限公司、三星電子美國公司和三星電訊美國有限公司,不過雙方并沒有在文件中列舉和解條款。 這一專利訴訟案最早可以追溯到2011年,當時蘋果起訴三星在2010到2011年期間銷售的五款 Android 設備侵犯了蘋果的設計專利,其中包括三項外觀設計專利和亮相界面操作邏輯專利。而在2012年,法院就已經判定三星確實有侵犯專利的行為,但是雙方對于賠償款又無法達成一致了。 接下來的6年間,蘋果就和三星針對賠償款展開了拉鋸戰,最高曾到達過10億美元,最低也有3.99億美元。在5月25日,法院終于宣布三星要賠償給蘋果5.39億美元,其中5.36億美元屬于外觀專利,300萬美元屬于界面操作專利。 但是三星依然堅持賠償款不應該按照 iPhone 的整機售價來判定,因為涉嫌抄襲的只是一臺手機的一小部分。但是蘋果公司堅稱:“我們深信設計的價值,蘋果團隊不斷努力創造用戶滿意的產品,這比錢重要多了,iPhone 引領了智能手機革命,而三星竊取了成果,我們必須要維護蘋果員工們的勞動成果?!? 其實相信大家都和小編一樣關心一個問題:既然是庭下和解了,那最后究竟賠了多少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