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叔這人愛喝酒,人送外號“酒葫蘆”。平時沒別的消遣,最大的快樂就是喝酒,酒就是他的“精神食糧”。即使早年家里生活困難,他也沒斷過,雖然喝的都是最廉價的紅薯酒。每次下地,它都習慣性地帶上一個葫蘆,葫蘆里裝的就是酒。 叔叔是干活的一把好手,無論是割麥子、砍高粱,還是掰玉米,他不光干得比別人快,而且能把身后的秸稈、糧食都擺得整整齊齊。 比如我叔和幾個莊稼漢同時開鐮,從這邊地頭割到那邊地頭,然后再另起一壟返回原點,一個來回,如秋風掃落葉,他能甩別人三分之一的距離。到了地頭,他直起腰,舒展一下身體,便拿起酒葫蘆,美美地犒勞自己,喝上一口。 那個擺在地頭上的酒葫蘆,成了他干活的強大動力。一口下去,無論再疲憊、再饑餓,他都能原地“復活”,就像一個開足馬力的發條,渾身上下都充滿了勁。 因為一直在外地做生意,我有好幾年都沒有回家,這次回去自然要給老叔帶點好東西,他就喝酒那么一個愛好,平時也不舍得喝貴的,于是我就給叔叔帶了兩瓶安徽的名優特產金種子馥合香,這酒一口三香,入口細膩、綿柔,絕對是他沒喝過的好酒。平時他喝的酒都是便宜的烈酒,喝了傷身體,喝點好酒對身體好。 收到酒的老叔笑得合不攏嘴,笑著說,“閨女是老爹的酒壇子,侄女也是閨女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