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勇在批示中指出,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長遠之策、根本之策?!e極對照中央、省委黨內法規制度,做好蚌埠市黨內法規制度的“立、改、廢”工作,確保黨內法規制度的有效執行,為建設“兩個中心”、實現“兩個全面”提供更加堅強有力的制度保障。(人民網) 制度建設工作在我國黨政機關非常重要,它有利于提高黨的執政能力,有利于保持黨員干部隊伍的清正廉潔,有利于打造一支經得起考驗的鐵軍。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領導機構,落實責任人,要研究建立監督制度執行機制,切實規范制度運行、強化監督約束,確保制定出臺的各項制度得到嚴格執行、發揮實際效用。 要注重制度建設的政治性。加強制度建設工作,要始終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不斷強化“四個意識”,把“嚴管就是厚愛”“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的要求貫穿到制度建設的全過程、各方面。要注重制度建設的完整性。認真對現有制度進行全面梳理、逐項研究。對符合中央和省委要求、行之有效的既有制度,要繼續嚴格執行;對不符合新部署新要求的要修訂完善或予以廢止;中央和省委有新部署新要求,但尚未建立相應制度的要抓緊制定。真正使制度覆蓋到工作的各方面、各環節、各部門,把各項工作都置于制度的嚴格約束之下,做到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 要注重制度建設的規范性和銜接性。分類別列出制度建設清單,分層級確定制度建設主體,切實明確制度建設的主體責任;對各項制度進行歸納整理,該歸并的要歸并,該整合的要整合,避免制度碎片化,真正實現制度之間的相互銜接和有效呼應。要注重制度建設的時效性。都要重新進行梳理排查、審核甄別,注重時效性、貫徹新精神,體現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符合黨中央、中央紀委和省委的新部署新要求。(兮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