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究竟是選擇順產還是剖宮產呢?在一些父母的眼中,為了讓孩子出生在良辰吉日,他們寧愿放棄順產選擇剖宮產。這樣的做法是否合適呢?近日,安徽省衛計委公布了“剖宮產手術管理清單”,并提出符合相應條件的產婦才能剖宮產,這也是全國首個有關剖宮產手術的“管理清單”。 在安徽省衛計委公布的這份“剖宮產手術的管理清單”中,詳細列出了15項剖宮產手術的實施指征,其中,前14項為醫學指征,而最后一項為孕婦要求的非醫學指征。 這14項需要實施剖宮產手術的醫學指征分別為:胎兒窘迫;頭盆不稱;產道異常;瘢痕子宮;前置胎盤及前置血管;胎盤早剝;胎位異常;巨大兒;雙胎或多胎妊娠;孕婦存在嚴重合并癥和并發癥;生殖道嚴重的感染性疾病;妊娠合并腫瘤;臍帶脫垂;羊水過少。而除了這14項醫學指征之外,另外的一項就是在無醫學指征的情況下,孕婦要求的剖宮產。 安徽省衛計委要求,對于沒有明確指征的剖宮產分娩要求,臨床醫師原則上應當予以拒絕。對于態度反映強烈,可能出現糾紛的,醫療衛生機構應附醫護人員詳細告知剖宮產手術分娩與引導分娩相比的整體利弊和風險,并提供心理咨詢的書面材料,要有孕婦和主治醫師的簽名。 安徽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婦幼健康服務處處長王海表示,在此之前,由于具體的實施指征沒有明確和細化,是否實施剖宮產主要由各級助產機構自行掌握,這就容易出現把控不嚴,醫務人員違反原則滿足家屬要求的情況,而這也是造成剖宮產手術被過度使用的原因。 |